2026年3月17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金属同位素溯源方法(试行)》(环办法规函〔2026〕83号)。这是我国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体系持续完善的重要举措,填补了金属同位素溯源技术在环境损害鉴定领域的标准空白。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综合运用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调查损害、分析因果关系、评估损害范围和程度,确定恢复措施、量化损害数额的过程,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关键技术支撑。因果关系判定是鉴定评估的重点和难点环节。利用金属同位素溯源方法可以有效识别污染来源,支撑因果关系判定,但目前此前没有相应标准或指南予以规定。
本次发布的《指南》将适用范围确定在地表水、沉积物、土壤、地下水中汞、镉、铬、铜、锌、铅、锑和铊8种重金属损害案件的污染溯源。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涉及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沉积物损害的案件可能存在多种污染来源,需要开展污染溯源的情况较多,相关方法亟需规范;二是考虑到金属同位素分析测试标准相对成熟。
《指南》主要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术语和定义、工作程序和内容三大部分。工作程序和内容涵盖六个环节:前期准备(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潜在污染源清单建立、布点采样和分析测试方案制定);样品采集;分析测试与结果表征;污染源分析(明确受损区环境样品、对照区环境样品和潜在污染源样品同位素特征信息获取方式);贡献度分析;报告编制。《指南》规定受损区环境样品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个,对照区环境样品数量和每种潜在污染源样品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个。
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发布9项国家推荐标准以及4项技术文件,初步构建覆盖总纲和关键环节、环境要素、生态系统、基础方法以及原有废物鉴别相关技术标准共5类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金属同位素溯源技术能够通过分析污染物的同位素组成构建“化学指纹”,精准识别污染来源、追溯污染路径。在重金属污染、工业废水污染、非法倾倒污染物等案件的鉴定评估中具有重要应用价值。
重庆市中正司法鉴定中心将持续跟进最新技术标准,依托5000平方米的专业实验室和先进仪器设备,确保在金属同位素溯源等前沿技术领域保持竞争力,为各类环境污染案件提供科学精准的鉴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