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十年路回顾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07-01

2015年中央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以来,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已走过十年改革历程。从最初的试点探索到全面推行,再到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有效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已成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是整个赔偿制度的核心技术支撑。鉴定评估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综合运用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调查损害、分析因果关系、评估损害范围和程度,确定恢复措施、量化损害数额的过程,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关键技术支撑。十年间,我国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研究完成了从“破冰”到“初步覆盖环境要素”的重要过程,鉴定工作从“无据可依”进入了“标准体系初步构建”的新阶段。

在制度保障方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相关方案,明确要求研究制定鉴定评估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保障独立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并做好与司法程序的衔接。司法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建设,要求每个省份原则上至少报送1家在检察公益诉讼中不预先收取鉴定费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为公益诉讼办案提供支持。

2030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启动率将稳定达到100%,案件结案率稳定保持在75%以上并持续提升。重庆市中正司法鉴定中心将深度参与这一制度建设进程,以专业、高效的鉴定服务助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深入推进。